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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九百二十四章 剑域灭十万仙人(第2页)

仙族的金仙终于出动了,他们原本还觉得这个任务不关他们的事,现在才发现,这本该就是属于他们的任务。

因为情报的失误,竟然让他们损失这么惨重,死了这么多的精英后起之秀,不得不让他们气急败坏。

对于他们来说,人族似乎真的只是一个蝼蚁种族,随时都可以灭掉。

“很好,你们若是胆敢血洗我人族仙人,那么我也会血洗你们仙族仙人,你杀我人族一人,我便杀你们仙族百人,大家就看谁杀的多。”

林木立即针锋相对,他现在自问对抗不了圣人,甚至在没有回到巅峰状态,连仙帝也对付不了。

但是如果他有心的话,这些人也别想对付他,他可以隐藏在暗中对他们出手,让他们防不胜防。

“哈哈哈,真是大言不惭,先考虑一下你自己的处境吧,今天你要是能活着逃出去,我跟你姓!”

一名金仙冲天而起,他满眼都是不屑,似乎一点都看不起林木。

因为雷之仙界和风之仙界一样,一个种族能发展到什么地步,一个人的天赋能达到什么层次,都和天地气运有关。

天地气运越强,那么一个种族就发展的越强大,这个种族面下的仙人,天赋战斗力也会越恐怖。

相反的作用下,如果说没有天地气运加持,一个种族就会越来越衰弱,成为人人都可以践踏的蝼蚁种族。

甚至这个种族的仙人也会越来越弱,别说出天才仙人,能不能出一个金仙,那都是一个天大的问题。

仙族在雷之仙界,也是一个强大的种族,他们有圣人,有半圣,有仙帝,有无数至尊天才。

但是人族在雷之仙界,却是一个蝼蚁种族,他们没有半点气运加持,连一个金仙都没有。

林木是一个意外,他如果不是来自风之仙剑,如果出生在雷之仙界,只怕也没有这个能力突破的金仙境界,还拥有着这样的天赋。

“人族蝼蚁,就算你突破金仙又如何,我杀你如屠狗,易如反掌。”

仙族金仙狂妄自大,他手中拿着一杆圣枪,此刻冲天而起,遮挡了天上的一颗骄阳,然后向林木发出了强大的攻击。

仙族其他的人没有动手,大家冷笑着看着林木,在他们的眼中,似乎他已经成为了一个死人。

“这一招,足够让他魂飞魄散!”

“不不不,一招就让他魂飞魄散,那太没有意思了,我看师弟这一招留有余地,应该是想要和他玩一玩。”

“那就三招吧,不能再多了。”

“三招足以!”

众人开口调侃,在他们看来,林木就算成为了一个金仙,那也是一个废物金仙。

以他们的天赋实力,随随便便哪一个人,就可以一招废了他。

不过不得不说,这只是他们异想天开,就他们这样的天赋实力,还想一招干掉林木,简直是痴心妄想。

“去死吧!”

仙族金仙杀机毕露,他目光带着冰冷,原本留有余地的他,突然全力出手,似乎是想一招就干掉林木。

“只怕死的人会是你。”

林木淡淡说道。

接着他也动手了,一道剑气瞬间摧毁了他的仙法,然后在洞穿了他的眉心,将他的三魂七魄瞬间绞杀。

我一胎四宝,破总裁十代单传  临高启明  穿成冷宫废后靠系统养娃逆袭  你地摊捡漏,咋捡了个女神?  疯批真千金回京后,京圈大佬排队宠  重生年代:从知青下乡开始躺赢  大秦:夺笋呐,祖龙偷听我心声!  落榜后接手民用模具厂,鹰酱吓哭了!  重生后,我成了青梅的白月光  狂龙医仙在都市  从极狐开始的帝骑之旅  娇娇住隔壁,周少夜夜失眠  让你拯救世界,你一心一意拆CP  血契:我在京城当书贩  我在大宋斩神魔  遮天:执掌造化玉碟  手握一把刀,砍翻万道!  穿书七零:炮灰女配狂撩糙汉军官  1979从黑签会开始  王妃纯欲天花板,王爷没过美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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