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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没有必要。
&esp;&esp;金兰殊和宋风时二人离开了派对之后,便回了家。金兰殊一个人坐在卧室里,在宋风时的柜子边翻翻找找——并不是要偷东西,如同他之前在宋风时的梳妆柜里面找到了香水礼物的灵感一样,他想要在宋风时的柜子里偷一些灵感,好让他在求婚的礼物上有所创新,也能投其所好。
&esp;&esp;只是他翻来翻去发现都是老几样,直到他在右边小抽屉的底部发现了一个新事物——是一本精装的《小王子》。
&esp;&esp;“这不是我前几天给他念的书吗?他之前还说想看这个书的电影?他就这么喜欢《小王子》?”
&esp;&esp;金兰殊拿起了这本书,随手一翻,便看到里面有一个玫瑰干花做成的书签。这个书签一看就是宋风时自己手做的,有点粗糙,但却很有特色。
&esp;&esp;书签上写着金兰殊的名字,看字迹是宋风时亲手写的。
&esp;&esp;金兰殊想起,当天他为宋风时念这本书的情形,宋风时当时显然有点动容……昨天宋风时说不喜欢那些昂贵的礼物的时候,也提了一句,说觉得送花就很好。
&esp;&esp;所以……宋风时喜欢花?
&esp;&esp;此时,宋风时又走进了卧室,看到金兰殊翻出了那本《小王子》,顿显出一点讶异之色,又问道:“随便翻人的东西?”
&esp;&esp;金兰殊毫无悔意,也不打算道歉,直截了当地问他:“原来你喜欢玫瑰呀?”
&esp;&esp;宋风是一愣,说:“是。”
&esp;&esp;金兰殊却说道:“那你喜欢这本书里的玫瑰是因为她漂亮吗?”
&esp;&esp;宋风时犹豫良久,才说:“我觉得我是个小王子。”说完,宋风时又觉得有点害羞,只觉得这句话说起来哪里不对,还有些恬不知耻的感觉。所以宋风时接着自我纠正:“我的意思是……我想成为小王子……这是不是有点好笑?”
&esp;&esp;金兰殊却不觉得这个事情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只说:“这没有问题啊,并不好笑。”
&esp;&esp;宋风时却问道:“你觉得很正常?”
&esp;&esp;金兰殊便点头,说:“那么多女生说自己是小公主就正常,难道男生说想要做小王子反而不正常了?这不是歧视吗?我觉得你这个就很好,我也希望你是一个小王子。”
&esp;&esp;宋风时却撇嘴,说:“我可没这么好命。”
&esp;&esp;话是真的,宋风时并没有过上小王子的生活,他还是得早起上班,伺候脾气不是很好的同居恋人。
&esp;&esp;金兰殊决定向刘修斯示弱,接受了他的协议,高价换回了他想要的股份。其实金兰殊要以别的方式去收购“霓裳”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不想冒这个风险去得罪刘修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sp;&esp;通过他的努力、公司众人连日的忙碌以及傅丞的帮助之下,他们的上市计划终于要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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