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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初中以后,两人的性格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小时候活泼好动,开朗到没心没肺的宋亦恩开始变得温柔安静,甚至多了几分忧郁的气质。与此相反,小时候怕生靦腆的智清圣变得有一说一,雷厉风行。
——在除了宋亦恩的人面前。
初二的时候,喜欢文字的宋亦恩在前辈的介绍下进了学校文学社。本想这样能稍微减少一些和智清圣在一起的时间,哪想这个跟屁虫是也闭着眼睛跟来了。
不要问一个只崇拜tesla,richardfeynman和erwinschr?dinger的人为什么会进文学社,也不要问一个每天带着物理和医学书进文学社社团教室自习的人为什么还变成副会长。
当然是因为会长是宋亦恩。
虽然和初衷相悖,宋亦恩还是暗暗开心能有多一些和智清圣在一起的时间。
虽然常常帮他捏一把汗。
比如前几天的文学作品交流会上,大家各自讨论自己喜欢的海内外近现代作家。
两个帅哥会长的诱惑下,入社的人非常多。甚至还有很多临近毕业的学姐。交流中,大家都聊得非常开心。能光明正大地盯着两个帅哥聊天,谁不开心?
这个时候的宋亦恩,是温柔暖和的宋亦恩。比起文字里淌血的张爱玲,偏好安静温暖的席慕容。比起笑着用文字杀人的王尔德和捉摸不透的莎士比亚,偏好风格统一的简奥斯汀和瀟洒随性的金庸。
他希望自己以后发表的第一本诗和第一本小说是温暖的顏色,给人希望和力量。
各种日文原着的作品这个时候对他来说还太难接受。总觉得过于阴暗和疯狂,而且悲剧太多。
他决定再长大一点再看。有时候很羡慕可以无障碍阅读英文原着的智清圣。虽然本人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好处,他也不看。
「清圣学长最喜欢的近现代作家是谁呀?」对面一个绑着马尾辫的可爱女生怯生生地举起手。
这个问题总算不难?宋亦恩稍稍放宽了心。直到他听到旁边智清圣真挚的回答:
「李白。」
宋亦恩捂着嘴,狂笑不止。
要是歷史老师和国文老师听到,怕是要双双哭死在厕所。
他嘴上笑着智清圣笨,心里却觉可爱死了。
差点想亲上去。
看来自己是真疯了。
除了社团活动,他们基本都呆在教室。由此成就了下课时,圣樱初中部初二五班门口女生成山成海的神话。有的在门口偷偷瞟几眼,有的装作找人一本正经地观望,更多的是光明正大地欣赏。
目标很明确——传说中初二五班两个关系很好的帅哥。
「天啊……好帅好帅,怎么会有男生长得这么好看!!」
「我的妈啊,我的小心脏,你扶着我姐妹,我要不行了!!」
「天啊!两个都好帅……你们更喜欢哪一个?」
「什么哪一个,当然都喜欢了!这要怎么选啊!」
「天啊这个班的女生太幸福了吧,我要换班!换班换班!」
可爱的女学生们嘰嘰喳喳,丝毫不掩饰爱慕之情。男学生们集体无语,心里各自暗暗羡慕嫉妒恨。
客观来讲,难怪女生们如此闹腾。
初中时代智宋两人,放在哪里都鹤立鸡群。
才初一的时候,宋亦恩就已经一八零,智清圣后来居上一八三。一个白皙俊朗,一个瀟洒英气。不说初中生,走在街上更常被女大学生搭訕。
教室里,两人相对坐着打游戏,丝毫不为外面的骚乱所动。
「我还有点社团的资料要整理,你要不要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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