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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珍从接受的记忆里认出了来人,是原主大堂嫂,三十多岁,嫁到王家村已经十五年,儿子都十四岁了,还有一个小女儿八岁,平时对原主也多有照顾。
原主家的地,就是她丈夫王大祥在种,这么说也不太多,他们一大家子人口多,父母健在,到现在还没分家。
但是种地的也就她丈夫和公爹,外加她大儿子,至于小叔子成亲了有两个女儿,但是他自己还靠家里供养读书,是个童生。
所以对方过得也不怎么好,一家十口勒紧裤腰带供小叔子科举。
如果是原主,做不到走这么远的路,更别提带东西回来,但是她来了就不一样了,吃了颗药身体已经在慢慢恢复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能身体健康。
“我不累,我买的也不是也不是特别多,就是一些口粮,一路上也是走走停停,莺嫂子别担心,我自己有分寸的。”
张莺歌对余珍的回答不满意,对方什么身体她还不清楚,能把菜地种好已经是十分不错了。
“你家里没吃的了咋不和嫂子说,嫂子匀你一些,你到时候按市面上的价钱少分点稻谷就好了,何苦自己去镇上买。”
“或者让你祥子哥去族长家里借牛车给你拉回来,现在他在家也空闲的很,你这跑一趟多累?”
余珍忍不住笑了笑,对方人还挺好的,难怪原主想帮帮其他人。
“下次我一定找祥子哥帮忙,莺嫂子可别再说我了。”
张莺歌听到自己想听的,也就不再唠叨,真怕哪天对方出个意外,狗蛋连个寡母都没有。
这时年,有哪家有余粮无条件养着狗蛋,最后怕不是要过继出去,到时候房子、田地都不知道还是不是狗蛋的。
别人家再好,哪有在自己亲娘身边好,狗蛋乖巧懂事,是个好孩子,她还是希望狗蛋能在自己娘身边长大。
而且狗蛋娘柔柔弱弱,她看着也心疼,咋就没了男人,真是命苦。
余珍到了家里,喊了声狗蛋没人应,应该是狗蛋在外面玩还没回来,估计要等到快天黑才回来。
“莺嫂子,要不要留下来喝口水再走?”
张莺歌摇头,那一大家子还等着自己回去做饭呢,本就耽搁了一些时间,水还是不喝了。
“不了,我该回去做饭了,你堂叔他们该饿了。”
余珍点头:“莺嫂子,那我就不留你了。”
张莺歌提着篮子就离开了,走路的速度比和余珍同行时要快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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