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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玥在做的事情,是将幼年时得到的那本农业大佬传记,删改去不合适的,保留精华誊抄下来。
掐指一算,得到这本传记时她方才三岁,距今已经十七年了。
——《名垂青史,从堆肥开始的强国生涯》,只看名字,好似某本消遣小说,还是走爽文路线的那一种。
不过也没错。
这本书记载的大佬,过的确实是一本跌宕起伏、爽度十足的人生,而且书名起的很贴切。
大佬落在乱世,家中无权无势,身体又虚弱,可以说手中一把烂牌,偏偏被他凭借智慧和种田的专业技能逆天改命。
即便看了几百遍,许玥再看,心中还是有震撼和赞叹之意。
不过,今天她不是重温故事的。
匆匆看过,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最后行字的字体明显大了一些,且字体也不是系统呆板的那种,笔锋沉韵、内含锋锐。
这几行字不多,写的是——
“至后来者,请不要忽视农业!”
“只要人类还需要从粮食和牲畜中获取存活的营养,那农业就永不落时,民以食为天,百姓吃饱了才是第一位。”
“我这一生波澜壮阔,也曾为主君出谋划策,也曾雪夜带兵攻破城池。”
“但思来想去对这个天下最大的贡献,还是发展了农业,让许多乱世中的百姓,不至于落到最不堪的地步去。”
“老来思及此事,尤自欣悦。”
最后四个字,许玥好像能看到某个白发苍苍的身影在得意的大笑。
于是,她也笑了起来。
幼年时许玥利用这本传记上的法子,让许家发家致富,带动的地方至多波及到丹阳一县,田地产量上升。
如今却不一样了。
有句话叫在其位而谋其政。
她在朝堂做到了这个位置,这本传记能发挥的地方,不再止于丹阳,也不会停在江南……
而是让全天下都受益。
重翻到第一页,许玥垂首,从第一章开始抄写,时不时停下来思考,这处要不要删改掉,又要如何改。
毕竟不符合时代,这本传记上很多都不能现于人前。
字数很多,许玥用的是羽毛笔,比起毛笔的速度快上了不少,有了这个优点,羽毛笔顺利的从“奢侈品”变成了日常用品。
据她所知,如今大部分小官吏处理文书之时,用的都是羽毛笔。
就图一个省力和快。
即便用了羽毛笔,因为字数太多,到了大年夜,许玥也才抄了不到一半。
…………
盛元六年,大年初一。
京城许家张灯结彩,昨日放了一夜的烟花和炮竹,加上守岁,用早膳的时候,除了许玥之外人人脸上都有黑眼圈。
只是深浅的区别。
冬日阳光好,外头的雪反射,光线十分充足。
于是,许地主望着儿子憔悴的脸色,难得有些关心起来:
“多喝点鸡汤补补,瞅瞅你,还不到四十就不成样子了,走出去还以为家里不给你吃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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