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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这件事,真的,在我看来一直都是“有手就行”。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会不会写,而是在于写不写的好。
不是说会写小说的人,就都能把小说写好。
所以难的不是怎么写小说,而是怎么把小说写好,写的别人都说好。
那么,“节拍器”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呢?
一名作者,可以说是一本成熟小说的灵魂。
一本小说如何表达一个故事,靠的就是作者的大纲。
在准备敲键盘写小说后,作者一般会在电脑上敲下自己对这本小说的理解。
通过大纲上的标记、感情以及揣摩小说中角色的内心,来靠自己的理解,指挥自己的双手敲键盘,处理小说节奏中的强弱、快慢与感情。
然后经过了无数次的磨合后,才会真正的发表出来给人看。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小说的时候,不仅需要记住书名,还需要记住作者是哪位。
这也是为什么,同样的故事,不同作家会写出属于各自不同的风格来。
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普通作家,或者是单纯的像我一样的作家,要么是“借鉴”那些名家作品,要么...
要么就是角色们各自为战,然后把他们的故事凑到一起,搞得好像作者只是个“瞎b画三角”的工具人。
正因此,群像小说在此刻是当做“贬义词”用的多。
但你要规规矩矩的写倒是也没事,无非就是角色乱了点,好像没什么侧重点。
这样的写法好像挺适合休闲治愈风的小说,也适合那种会出现非常多角色的小说。
但是,就怕有的作者写“嗨”了,模仿大师跳起舞来。
不懂的或许觉得很厉害,但在一些懂得的读者看来,无异于是公开处刑。
就像我,我此刻就像是在接受“公开处刑”。
但没事,只要我不在乎这一点,我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毕竟,写小说在我,只是在表达一种感情。
以我个人为主,表达的也是我想表达的细节。
所以暂且信马由缰,身着沉重且残破的厚重盔甲,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
一步步的走在荒凉的土地之上,阵阵的烟尘弥漫中,身后是“日月无光”。
说了那么多,我忽然又想说一下无线文。
用点我个人的理解,你们听着可能觉得比较奇怪。
刚开始就是那种速度奇快的“小节奏”,读这样的东西,你甚至不需要思考揣摩任何的感情。
快就完事儿了,刺激就完事儿了。
有多炫你就写多炫,有多离谱你就写多离谱。
甭管是不是上来就草原加身,反正下一秒就会“加冕为王”。
“今天我就是要弄死在座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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