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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母亲(第1页)

无名掀起一阵风潮。

我刷到了一个短视频。

就此展开我对《我的阿勒泰》追逐。我这人按照正常反应,我是很挑剔的,很多剧真的不喜欢,尤其是后期制作。

难得又看到了如此清新质朴且还原自然生态的一部短剧。

电视剧共八集,写了三对cp,还有一些其他组队,用这两个字母来表达,可能觉得会有不同的意境,因为有时候的字面意思远远达不到心境。

一匹骏马奔跑在草原上,夕阳从地平线上落下。骑着骏马的是一位风姿绰约的哈萨克族的少年,他坐在桦树林河边,对着水波搅动的带着野性的少年,美则美矣。

调皮吓到了准备过桦树桥收账的李文秀,那个姑娘带着玻璃镜片眼镜,白净的皮肤,是一位怀揣着文学梦想的彩虹布拉克的汉族姑娘。

里面最为洗心的几句话。

写作。如果你读了很多书,那试着写出你想要写的;如果你没读什么书,也确实写不出来其他什么,那就写生活吧,写你自己的生活,往往最朴实真诚最得人心。

什么才叫有用?

就像这些桦树,他们一棵棵长在这原野里,没人看,也没人养。就算被看中了,砍了被拿去当柴烧,或者做其他用,那这些没被选上的桦树难道就不长了,只要是你的出现,那就是有一定道理的。

张凤侠这位母亲的形象不可谓是一种积极正能量,敢爱敢恨,用自己的方式让女儿李文秀在一路成长中寻找到生活里的真谛。不管是什么民族,都固有自己的传统文化。

里面的每个人物刻画都很细节和细腻,很久没看到那种真实风景为背景的电视剧了。

女主角和男主角从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纯情,阳光,勇于表达,但有隐忍,克制。就像最后李文秀为了一块玻璃吊坠,害得踏雪被巴太射死。

在巴太这个民族,会把踏雪的头割下来,挂在彩虹布拉克村的一棵大树上,这样来往过路的时候,就能看到它,怀念它。

这里不得不说,女主角李文秀在乌鲁米齐边在酒店打工,边写作,因为读书不多,被嘲笑。(这里我总觉得嘲笑得太明面了,至少大都是背后议论纷纷。不过女主软弱胆小才会有这种情况,也是正常叙述。高晓亮去找经理要李文秀被开了的工资,给了三百,高晓亮却只给了她一百,关键是她自己亲耳听闻亲眼目睹。最后这个高晓亮和张凤侠也就是李文秀她妈谈恋爱,不过为了假虫草,还有李文秀奶奶可是个精神不正常的老人,这个玻璃吊坠怎么来的,还是自己去看吧,所以最后才发生了踏雪的这一幕。)

踏雪是一匹四只脚蹄都是白色,所以因此而得名。它因为在赛场上比赛受了伤,巴太与那场签了合同,巴太最会养马。可巴太的父亲是最老的一批放牧人,每到夏季就要转场,转场的目的是让他们待过的牧场能休养生息,重新发出嫩绿的草地,保护草原。

这里这个真的很动人的。

很多人在说巴太在射杀踏雪的那一幕,心里到底该多疼痛。心爱的女孩被最疼爱的踏雪拖拽在地上,放箭的那一刻,手起刀落的那一刻,抱着砍下来踏雪头部转头看了一眼李文秀的那一刻,起身提着踏雪头离开的那一刻,无一不是成长的转折。

他们一个少年郎,一个十九岁的姑娘,他们才初入社会。

巴太去了马场,后来又去了其他地方。李文秀终于成了作家,去了很多地方,她写作的钱寄回了巴太的父亲那里。

因为最开始巴太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

其中还有一个场面,张凤侠和李文秀她们转夏牧场的时候,张凤侠穿的鞋子烂了个洞用布和绳子包裹的,说路太颠簸了,舍不得穿好的。路在颠簸,也要穿的亮亮的。

“我清楚地看见你!”我觉得这句比“我爱你”更戳人心。

三年后,他们在烟花绽放的那一刻,回头,爱人,灯火阑珊,雪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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